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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赵晓冰 | 发布时间: 2025-05-13 | 50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一)考试科目

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二)考试范围

考试以《202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附件1)确定考试范围。该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

六、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城市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以下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不提供手写板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二)考试时间

2025年11月15日:

0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2025年11月16日:

09:00—11:30 财务与会计

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

(三)考试城市

具体考点城市信息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七、准考证、考试成绩、资格证书

(一)准考证打印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5年11月10日10:00至11月16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完成报名流程和报名期内全部科目退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期内已选择部分退费的,已退费科目不在准考证上显示,不能参加已退费科目考试。

注:应试人员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成绩认定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140分)的60%(84分)。

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公告后,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三)职业资格证书申领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资格证书申领公告后,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证书申领程序。

2、为保障军队院校或2001年(含)前取得本公告第一条相关学历的全科合格人员能顺利申领证书,请上述有关人员登录学信网或到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受理机构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妥善留存。(注:因认证报告申请周期较长,请务必提前办理)

3、经审核,符合领证要求的全科合格人员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税务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事宜

(一)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内地城市或在香港考试。

2、选择在内地考区考试的人员,考试报名程序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3、选择在香港地区考试的人员应当按以下程序报名:

(1)在2025年5月13日10:00至2025年7月15日17:00或2025年8月11日10:00至8月22日17:00之间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电邮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联系方式:

电话:852-28100438

Email:tihkadm@tihk.org.hk

(2)报名人员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事项委托香港税务学会承办。

(3)每科考试费人民币900元或港币1100元。报名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直接交香港税务学会。

(4)报名人员可在公告统一规定的日期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应试人员凭核发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香港考区指定考场应试。

(6)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地区居民,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经审核通过者,可免试该科目,考试成绩管理为4年有效滚动。

(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

台湾地区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按照本公告执行(第八条第一项除外)。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名完成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守。

(二)报名条件与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和取得毕业证书时限的默认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三)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了《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上述书籍不是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指定用书,自愿使用。为维护知识产权及广大考生权益,请购买正版书籍。

(四)报名人员应当在交费前正确填写开票信息,发票将于报名期结束后开具。

(五)考试问题咨询

1、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首页“问题解答”栏,查询问题解答。

2、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首页询问“在线客服”咨询。

投稿邮箱:hnzcsw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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